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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税务筹划产品描述

    上海税务筹划产品描述

    祝企创业税务筹划产品描述目 录一、上海政策 二、享受财政税收政策条件 三、设立时间及流程 四、附加税费缴纳比例:5% (城建税:1%,教育费附加税:3%,地方教费附加税:1%)五、基本户不可以开在异地 六、发票事宜 七、申请奖励资金方式 八、节税思路 九、认定一般纳税人:可以认定,认定之后不影响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十、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 十一、一个人成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 十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扣缴个税问题 十三、印章费、税控盘费用等 十四、财政扶持资金返还到企业还是到招商平台 一、上海合作园区优惠政策1、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1.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现代服务业、贸易业1.2、增值税年纳税额按园区留存部分22.75%扶持50%应税所得率:工业、贸易:5%;交通运输业、修理修配:7%;饮食服务业、建筑安装:8%;娱乐业:20%;中介服务、现代服务业及其他行业:10%收入*应税所得率=应纳税所得额缴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含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不超过3万元5%0超过3万-9万元10%1500超过9万-30万元20%10500超过30万-50万元30%40500超过50万元以上35%65500二、享受财政税收政策条件在合作园区注册上海公司,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三、设立时间及流程时间:15个工作日左右流程:A.核名;B.公司设立;C.刻章;D.银行开户;E.税务报道A.核名(建议字号为二个字及生僻)所需资料:投资人、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我们协助整理)时间:2个工作日左右B.公司设立所需资料:签字文件 (可寄送签字、拍承诺书、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奉贤园区时间:7个工作日左右备注:如资料退回,时间需要重新计算C.刻章时间:1个工作日左右D.银行开户所需资料:设立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公章、财务章、投资人章;投资人身份证原件时间:7个工作日左右注意:投资人身份证、大额查证人身份证原件,使用2次(开户取户)备注:目前只有泰隆银行可以代开,需要填写委托书两份E.税务报道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时间: 5个工作日左右附加税费缴纳比例:5%(城建税1%;教育费附加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1% )奉贤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征收比例五、基本户不可以开在异地(建议采用网银)六、发票事宜初次申领发票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开户许可证、发票领用簿、发票专用章、税控盘;1、**申领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万元版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万元版25份。2、由于发票领购量不确定因素,故每月免费开具发票25份,超出部分加收每份50元开票费用;税务机关代开专票,每月免费代开一次,超出代开次数加收每次200元代开费用。发票邮寄费用由落地企业承担。七、申请扶持资金方式申请扶持资金期间:每季度末申请财政扶持,一般审核时间在1.5个月左右,由财政局直接返到招商平台(上海祝企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基本账户。八、节税思路1、将高收入人群的收入转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性收入;2、将高利润企业应税所得由查账征收改为核定征收。九、认定一般纳税人:可以认定,认定之后不影响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十、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机构,受《个人独资企业法》和相关条例管理,征收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一人有限公司是法人机构,受《公司法》和相关法规管理,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十一、一个人成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一个人可以成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各个人独资企业收入不汇总,以每家个人独资企业为单位进行申报纳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扣缴个税问题增值税、附加税从基本户扣款,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需本人银联卡签订三方协议,也可到税务所缴纳。基础服务费12000元包含印章费用350元(含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税控设备费用200元、税控服务费用280元。财政扶持资金返还给企业还是给招商平台返还给招商平台(上海祝企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详情:www.shpur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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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注册公司送代理记账

    上海注册公司送代理记账

    普润中小企业创业平台针对工商全面改革,九月火热特惠招商中,现制定出以下优惠政策,*******:注册奉贤、嘉定、金山公司:签订一年代理记账协议,0元办理公司;签一年财务代理协议,并付清一年费用,加送2个月财务代理,再送价值350元礼品一份!普润企业登记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专业代理记账,税务申报,公司年检,年检审计,等业务 我们对客户的资料保管完整,对客户的财务信息保密,对企业的税务进行合理避税,*主要的是我们所有做账会计工作经验都是8-15年以上,我们的会计人员都是有职称,有初级职称,中级职称,**职称!您专门请个会计,可能不专业的也要3000左右,而您选择我们只要200-300就能完成所有税务做账,开票事宜。我们优势 (1)打破传统代理记账模式 (2)财政局颁发代理记帐许可证,资质正规 ,(看图片)(3)规模大,服务客户超过500家。 (4)会计师代理记账,上海各种行业代理记账,熟悉税务查账模式,独特的税务账务审核二级制度。 代理记账:服务优质、收费低廉。 选择普润商务就是选择专业财务代理+合理避税+上门服务。 服务内容:提供兼职财务,上门拿单,记账,建账,编制财务报表和纳税报表,装订记账凭证,抄税认证,每月上门拿账、记账,专业财务针对性提出合理避税方案,协助处理税务工商等相关工作。 我们的业务范围有: 1、代理记账、报税200元起。出口退税800元起。 *另:针对签约1年的客户,如果您是一机一卡开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将开票机器托管于我处,由我处按你所需开具发票后寄送给您或您的客户,省去您购买打印机和自己开票的麻烦,托管开票不另收费用。)免费赠送年度税务年检即所得税汇算清缴,免收任何纸张费账簿费等。我们会给每一个客户建立档案,年度保证全部打印公司所有账簿并装订成册,保证你公司财务资料齐全和完整。注册市区公司:全包价3000元;注册香港公司:5000元;(8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外资公司:服务费5000元;自贸区注册公司,服务费:2000元,办理进出口权服务费2000;提供自贸区虚拟注册地址(收费)外高桥自贸区:15000元/年;(本月特价)普润中小企业创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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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详情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详情

    劳务派遣许可证介绍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和用人主体相分离的多元化、灵活性、弹性化的新型用人模式劳务派遣许可证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劳务派遣公司注册需知劳务派遣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或劳务派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劳务派遣类企业名称: 上海XX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上海XX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XX人力咨询有限公司等 劳务派遣公司办理依据: 1、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65号)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办理劳务派遣公司条件及要求: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实验资)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办公室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平米,商用);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流程第一步:一窗通网上申报(网上名称预审2-3个工作日,名称核下来后,拿着核准单去开设公司的验资户,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要开设验资户呢?答:按照工商局的规定,这类公司是需要实缴200万注册资金到账,故需要去开设验资户)第二步:办理公司开设验资户(2-3个工作日,开好后准备进资金,问题又来了,开好户后多久可以进资金呢?资金从哪里来,是股东自己出还是由代理公司来出呢?答:开好户后2个工作日可以进资;客户资金不方便由我方垫资办理,不用股东自己出钱,如如果资金方便可按照出资额直接达到验资户)第三步:办理验资(10个工作日,问题又来了 ,验完资后多久可以出营业执照?答:不是的 我们下一步是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许可证下来后才是营业执照) 第四步:《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15个工作日,许可证下来后,一般新设立的资料齐全地递交到工商局后15个工作日左右可以出营业执照)第五步:办理营业执照(5到7个工作日,营业执照出来后,公司就可以去开设基本户,核定税种,再下面就是可以正常的经营了)一般流程下来50工作日左右就可以拿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一套章、(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祝企创业专业从事劳务派遣公司注册、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变更等业务,任何注册、变更事项请登录注册劳务派遣公司价格资金来源(200万)场地价格税收奖励自有自有10000元无垫资我公司28000元实缴税收10%起上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案例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有什么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4009-623-868我们会第一时间派人帮您处理,解决您的任何疑难问题!
    ¥10000
  • 道路运输公司注册详情

    道路运输公司注册详情

    如何注册物流公司电子商务的兴起让中国的物流行业发展非常快,越来越多的物流公司成立,让原本规模比较小的物流行业发展壮大起来。而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注册物流公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货运代理公司不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公司,还有一种是物流公司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公司,在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公司还要分经营类别,有没有危险品运输、有没有集装箱运输、有没有冷冻冷藏运输,不同的道路运输资质,需要办理不同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物流公司注册可选择在经济园区注册,以享受经济园区高额的返税税收优惠政策,终身免收管理费。物流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商品的运输、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制作,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等环节。备注:如果是以提供物流方面的信息服务为主要经营范围,名称中可以用“物流信息”作行业表述,但不宜单纯以“物流”作行业表述。另外在注册物流公司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有:注册物流公司所需材料1、注册物流公司股东、法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2、注册物流公司的名字和经营范围等;3、注册物流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各股东们的出资比例;4、注册物流公司办公地点的租凭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等;(上海经济园区注册我司可提供地址)5、注册物流公司财务负责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注册物流公司流程1、公司查名。2、办理营业执照。3、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银行开设基本户。5、税种核定。6、交接。注册物流公司价格道路许可证类别自有场地注册价格我公司提供场地注册价格车辆挂靠价格人员要求普通货运5000元6000元5000元两名人员考试冷藏运输5000元9000元8000元两名人员考试集装箱运输8000元15000元12000元两名人员考试注册物流公司有什么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4009-623-868我们会第一时间派人帮您处理,解决您的任何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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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商标注册所需材料流程

    上海商标注册所需材料流程

    上海商标注册 普润中小企业创业平台,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登记的一级代理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由多年从事商标代理经验并具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经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组成,常年提供:**申请,版权登记,商标代理,香港公司注册,英国公司注册、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 一、上海商标注册流程(全国通用)1、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样稿、确定商标保护的商品或服务类别;2、律点资深代理人进行专业、免费、的商标查询,查询商标是否可以申请注册3、签订代理合同,律点专业商标代理人制作材料并报送至国家商标局;4、递交后30个工作日左右商标局会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5、一年左右,商标若通过审核即可进入初审公告期;6、初审公告期3个月,若无人提出异议,商标即可成功注册并注册公告;7、注册公告后2个月左右可领取《商标注册证》;8、普润工作人员全程跟进,确保稳妥、高效的处理每一个商标案例。 二、上海商标注册周期(全国通用)1、《商标受理通知书》:30个工作日左右。2、《商标注册证》:12--18个月左右3、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办理商标续展,可再续10年,可一直续展下去。 三、上海商标注册所需文件(全国通用)1、商标图样的电子图(JPEG格式,分辨率300)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个体工商户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3、其他材料由律点商标代理机构提供,需要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普润优势成功率**——商标注册申请成功率近98%!效率性**——申请文件当天报送国家商标局,第一时间保护您的知识产权!专业性**——精通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业务,为您排忧解难!安全性**——为您严格把关,规避风险!本公司注册商标6大承诺:1 注册前经过仔细查询,专业分析(查询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2 查询通过,向商标局提交申请,100%拿到受理通知书。3 保护客户隐私,不会将客户的注册资料向他人透露。4 一次性收费,后期不会再次收取任何费用。5 我公司商标注册成功率98%以上!为您拿到商标权是我们**的责任!6 100%拿到受理通知书,不受理全额退款,不成功下次注册免代理费。详情请来电咨询
  • 上海注册商标对公司营运有什么好处?

    上海注册商标对公司营运有什么好处?

    关于注册商标,很多人存在非常大的误解或者说认识不够,想当然的认为:反正我这是小公司,注册不注册无所谓,没必要浪费这个钱;或者比如我叫XX物流,还没有知名度,不可能有人来抢注我的,即便被人抢注了,我大不了再想个好听的名字出来,这还不简单! 可事实是这样的吗?在这里,我浅析一下:1,所谓商标,简单点说就是你为你的某种产品或服务想出来的一个比较上口的名字,用以区别于他人的同类产品或服务,比如顺丰、申通、天地华宇等,这都是具有专用权的,当你一旦注册后,他人就不可以使用;2,可能你的公司或者说你公司名下的某种产品和服务名不见经传,你认为没必要注册,但这不代表别人不会抢注你!一旦被抢注,那么从此后你就不能再使用辛辛苦苦设计出来的LOGO,否则就算侵权,如果你想继续使用,就必须要花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格买回来,然而注册一件商标才一千多块钱,哪个划算?3,也有人认为被别人抢注了,我再想一个,这是典型的短视的言行,第一,如果你的公司和你的服务用的是同一个名称,那么一旦你的同行把你的这个名字抢注为商标,即便你的公司能叫这个名字,但你的服务也就不能叫这个名字了,第二,你说重新换个名字,那么你好不容易积累下来的口碑和商业信誉就真的不要了吗?比如你原来叫AA物流,你现在不得不改为BB物流,这对一个公司来说将是毁灭性的打击!4,普润登记代理认为,尤其是对于已经上了一定规模的公司来说,如果你还没有将你的服务产品名称或LOGO注册为商标,这将是非常危险的,被人盯上,被抢注或被侵权的可能性极大,但你却对此束手无策,因为你没注册为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商标注册后,使用权是10年,期间不产生任何费用,10年后只需少许手续费办理续展即可。 普润企业登记代理诚挚地提醒广大中小型企业主们,知识产权意识不能再淡薄下去了,否则付出惨重代价将会后悔莫及。上海申请商标的流程:1、确定商标名称及使用范围2、与普润签订《商标代理委托协议》,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3、普润帮助您确定商品/服务项目4、普润为您及时递交商标申请5、一个月内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6、6月左右通过形式审查7、10-12个月通过实质审查8、商标初审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9、下发商标证10、10年有效期内,上海钰彤为您的商标免费监测 您一个电话,全上海每个角落我们都将提高免费上门服务!普润秉承“诚信、快捷、高效、专业”的经营理念,以满足企业各类需求为己任,可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高效率”的商标注册、**申请、ISO认证等服务。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前来洽谈合作。欢迎新老客户加我公司微信平台或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我们必将为您提供**性价比的服务!
  • 上海商标变更你知道多少?

    上海商标变更你知道多少?

    一、商标变更介绍   根据现行《商标法》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   二、商标变更的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商标变更文件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2、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3、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4、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5、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6、申请书和委托书由代理机构提供。
  • 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办事程序

    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办事程序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登记行为,保护公司、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取缔非法经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二、本程序中涉及的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有五人以上发起人,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四)国有企业改制登记的有限公司;  (五)国有企业改制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程序中涉及的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设立的企业法人: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的经济组织;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经济组织;  (三)联营企业,是指两个以上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四、本程序中的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成员均应具有法人资格,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程序及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登记程序: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首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条规定所列条件之日起10日内,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其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决定,决定核准的,发给《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在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后,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审批。申请人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六、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申请设立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四)公司章程。(详见章程示范文本);  (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履历的文件、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或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十一)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项目的,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十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文件。  七、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证件后,发给申请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对文件、证件依法进行审查,并在30日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八、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准予核准登记,并自决定准予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登记,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退回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  九、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后,公司即告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程序:  一、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名称,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住所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董事会决议;  (六)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七)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向原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送的有关批准文件;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公司营业期限的变更登记。公司需延长经营期限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五)公司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股权转让协议书;  (六)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七)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公司变更类型,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股东会决议;  (三)章程修正案;  (四)政府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原执照正副本;  (六)公司全体股东指定或委托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委托书。  九、因合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陆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十、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所有文件后,发给申请人世间《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并在3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变更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并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退回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  十一、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换发营业执照。  十二、股份有限公司应在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布变更登记公告,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发布的公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变更需要重新刻制公司用章的,应将新印模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十三、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法责令关闭。  一、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五)项规定注销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有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二、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三)股东会或者有关确认的确良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公司终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被核准后三十日内发布注销登记公告,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发布的公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三章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程序及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登记程序: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首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条规定所列条件之日起10日内,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其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决定,决定核准的,发给《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在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后,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审批。申请人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一)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纪要;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证明;  7、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9、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12、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创立大会的决议事项主要包括:  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2、通过公司章程;  3、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  4、选举公司监事会成员;  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三)股份公司章程应载明下列内容: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的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8、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9、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10、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2、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四)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其设立登记被核准后的三十日内发布设立公告,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将发布的公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七、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证件后,发给申请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对文件、证件依法进行审查,并在30日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八、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准予核准登记,并自决定准予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登记,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退回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  九、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后,公司即告成立。股份公司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发布设立公告,并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发布的公告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程序:  一、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名称,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住所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董事会决议;  (六)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七)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向原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送的有关批准文件;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公司营业期限的变更登记。公司需延长经营期限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五)公司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股权转让协议书;  (六)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七)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公司变更类型,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股东会决议;  (三)章程修正案;  (四)政府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原执照正副本;  (六)公司全体股东指定或委托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委托书。  九、因合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陆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十、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所有文件后,发给申请人世间《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并在3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变更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并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退回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  十一、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换发营业执照。  十二、股份有限公司应在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布变更登记公告,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发布的公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变更需要重新刻制公司用章的,应将新印模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十三、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法责令关闭。  一、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五)项规定注销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有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二、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三)股东会或者有关确认的确良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公司终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被核准后三十日内发布注销登记公告,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发布的公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四章国有独资公司登记程序及登记提交的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开业登记程序: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  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  (一)提交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照《公司法》制订,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批准。  (三)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并依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四)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经理等。董事会成员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五)国有独资公司的名称核准、章程制订、设立登记提交的文件等参照有限责任公司进行。  二、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证件后,发给申请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对文件、证件依法进行审查,并在30日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三、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准予核准登记,并自决定准予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登记,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退回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  四、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后,公司即告成立。  公司凭营业执照刻制行政用章、财务用章、合同用章,并提取印模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公司凭营业执照到银行开立账户,并将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报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国有独资公司变更登记程序:  一、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名称,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住所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董事会决议;  (六)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七)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向原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送的有关批准文件;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公司营业期限的变更登记。公司需延长经营期限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五)公司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股权转让协议书;  (六)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七)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公司变更类型,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股东会决议;  (三)章程修正案;  (四)政府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原执照正副本;  (六)公司全体股东指定或委托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委托书。  九、因合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陆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十、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所有文件后,发给申请人世间《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并在3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变更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并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退回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  十一、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换发营业执照。  十二、股份有限公司应在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布变更登记公告,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发布的公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变更需要重新刻制公司用章的,应将新印模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十三、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国有独资公司注销登记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法责令关闭。  一、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五)项规定注销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有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二、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三)股东会或者有关确认的确良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公司终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被核准后三十日内发布注销登记公告,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发布的公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五章分公司开业、变更及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分公司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系指房屋产权证或能证明产权归属的有效证件。租赁房屋还包括使用人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直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或合同。  5、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批准文件。  7、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8、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分公司变更登记:  一、名称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委托书;  2、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3、原执照正副本。  二、住所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委托书;  2、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原执照正副本。  三、负责人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委托书;  2、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3、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4、原执照正副本。  四、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委托书;  2、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3、原执照正副本;  4、经营范围涉及有关许可证的,提交许可证复印件。  分公司注销登记:  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委托书;  2、股东会决议;  3、执照正副本;  4、分公司印章、印模。  第六章企业法人登记程序及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程序:  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设立企业法人。  一、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持组建负责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申请书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报送名称审核材料,并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法人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委托书;  2、组建(主管)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开业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组织章程;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资金担保;  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一套(内含:主管部门的资格证件、委托书、名称查重单、名称核准通知书);  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四、企业法人章程应载明的法定事项:  1、宗旨;  2、名称和住所;  3、经济性质;  4、注册资金数额及其来源;  5、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  6、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7、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  8、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  9、劳动用工制度;  10、章程修改程序;  11、终止程序;  12、其他事项。  五、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按本程序第三项1--8规定提交有关文件、证件。  (一)企业章程应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二)资金信用证明是财政部门证明全民所有制企业资金数额的文件。  (三)验资证明是会计师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者乡镇、街道出具。  (五)住所和场所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六、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三十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七、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业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程序返:  一、企业法人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主管部门对企业变更登记的批复文件;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企业法人申请住所和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三)主管部门对企业变更登记的批复文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三、企业法人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主管部门对新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文件;  (三)新法定代表人的审查证明;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四、企业法人申请注册资金的变更,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文件;  (三)验资报告(国有企业还应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五、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时,应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六、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原执照正副本;  (三)经营范围涉及有关许可证的,提交许可证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七、企业法人申请延长经营期限,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文件;  (三)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八、企业法人申请变更主管部门,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注册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变更的文件及新主管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九、企业法人在异地(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登记主管机关应当给予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  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程序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或吊销执照,应当同时撤销注册号,收缴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并通知开户银行。  第七章企业集团登记程序及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企业集团开业登记程序:  企业集团的登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提出申请,原则上应当与母公司的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进行。  一、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事业单位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  二、企业集团的登记事项包括:企业集团名称;母公司名称、住所;成员企业。  三、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四、申请企业集团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集团章程;  (三)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四)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  五、企业集团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集团的名称;  (二)母公司的名称、住所;  (三)企业集团的宗旨;  (四)企业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的生产经营联合、协作方式;  (五)企业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六)企业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的生产程序、任期和职权;  (七)参加、退出企业集团的条件和程序;  (八)企业集团的终止;  (九)章程修改程序;  (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十一)制定日期。企业集团章程应当由全体成员签署或者认可。  六、组建企业集团,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当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七、企业集团的母公司经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成为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有独资公司。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的母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成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有独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向其他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额可以超过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八、企业集团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企业集团登记证》,该企业集团即告成立。 《企业集团登记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程序: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改变股权关系形成新的母公司时,应当办理相关登记,并可保留原企业集团,企业集团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一、企业集团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申请企业集团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其他有关文件。  三、企业集团修改章程,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备案。  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程序  一、企业集团因下列情形而终止,企业集团应当在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企业集团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  (二)已不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三)母公司依法被注销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申请企业集团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其他有关文件。  三、未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擅自使用企业集团名称或者不按规定使用企业集团的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参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以企业集团名义订立经济合同,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八章经营单位开业、变更及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经营单位开业登记  经营单位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主办单位设立经营单位的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证明;  3、经营单位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主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  6、企业法人异地(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异地增设分支机构核转函;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指法律、法规规定及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文件、证件;  8、委托书。  注: 1、经营单位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主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登记机关盖章);县以上政府编制部门批准事业法人设立的文件复印件;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异地增设分支机构的,如提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原登记机关签有同意异地(有明确地名)设立分支机构意见的,可不再提交异地设立分支机构转函。  经营单位变更登记  一、名称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原执照正副本;  3、委托书。  二、住所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新住所使用证明;  3、原执照正副本;  4、委托书。  三、负责人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3、负责人审查证明;  4、原执照正副本;  5、委托书。  四、注册资金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经营单位经营资金证明;  3、原执照正副本;  4、委托书。  五、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原执照正副本;  3、经营范围涉及有关许可证的,提交许可证复印件;  4、委托书。  六、经营期限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原执照正副本;  3、与原限定经营期限相关的文件、证件;  4、委托书。  七、主管部门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主管部门变更文件;  3、新主管部门的法人资格证明;  4、委托书。  经营单位注销登记  经营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企业法人签署的注销登记注册书;  2、主管部门(主办单位)签署的同意注销的决定;  3、清算报告;  4、执照正副本;  5、委托书;  6、企业印模、印章。  第九章内资企业登记收费标准  设立登记收费标准:  企业法人设立注册登记费,每户按注册资金的1‰收取,其中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的部分,按0.5‰收取,注册资金超过一亿元的部分不再收取。  企业分支机构或营业单位设立注册登记费,每户300元人民币。其中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设立非法人企业,每个收取100元人民币。  变更登记收费标准:  企业法人或营业单位变更登记(增加注册资金的变更登记除外),每次收取100元人民币。  企业法人或营业单位变更注册资金,增加部分与原注册资金之和未超出1000万的,增加部分按1‰收取,超出10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0.5‰收取,超出亿元的,超出部分不再收取。  年度检验费:  每户每次50元人民币。  其他:  补(换)证、照费,每次每份50元人民币。  领取执照副本费,每次每份1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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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外资企业涉及哪些行业

    许多境外企业试图在活跃的中国市场销售国内或国外生产的产品,虽然在中国入世后的一段时间内,外商原则上禁止在中国从事纯销售或贸易活动,但一些精明的外国投资者已通过有效、合法的方式在中国各地区建立了销售贸易类企业,抢占了市场先机。 注册物流、仓储类企业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早的物流、仓储服务系统已无法满足现代企业对物流、仓储的要求,中国对于高效、先进的现代化物流、仓储服务的需求日趋旺盛,供需之间的矛盾表明市场巨大、空间宽广。 但是,中国对外国公司在此业务上投资仍有较大限制和不确定因素,因此,外商必须制订兼顾长期增长和短期利润的入市策略。 注册生产、加工类企业 该行业向来是中国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从政策法规角度来说,市场准入障碍相当低。然而由于中国地域广阔,人文和市场发展的地区性差异巨大营运成本,选址已成为该类企业投资的关键决策因素。对外商投资者来说在中国进行选址决策是一件非常庞大、艰巨的工程,因此,应考虑聘请专业的投资咨询公司来分析策划*佳方案。 注册房地产类企业 当今房地产服务在中国日新月异,特别是在诸如上海、北京那样的大中型城市,外国公司在个案审批的条件下,可以在中国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但成功获得营业许可需要较复杂的审批手续。 注册金融、投资服务类企业 入世后,中国将逐步对外国公司开放银行和金融服务市场,包括资产管理、基金业务、证券市场、风险投资、理财、银行和保险服务。在该领域,新法规和新政策层出不穷,可谓机遇和风险并存,有效的市场进入策略成为投资决策成功的关键。 注册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类企业 在高科技产品领域,中国的开发和需求要高于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在应用软件及其技术服务领域的增长形势更是迅猛。国内各开发区和特区相继出台了鼓励外商投资高科技产业的相关政策,形式多样复杂,国家也对外商投资该产业制订了相关管理政策。高科技企业必须成功地领会和运用复杂的政策法规,使之成为企业在中国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保障。 注册咨询服务网类企业 咨询行业的范围广、创新快,虽然中国对外商准入咨询行业的规定比较复杂,但通过有效、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很多外商已经建立了咨询机构,这些咨询领域包括市场调研、投资咨询、财务和会计咨询、技术咨询、工程咨询、房产咨询以及环保咨询等。 注册售后服务中心 为了更好地支持中国市场的产品销售,优质高效的售后服务已成了一项重要的竞争优势,特别对那些产品线长或提供复杂设备的公司而言,更是如此。除非在某些特别区域内,外商独资企业很难在中国设立独立的售后服务中心和配件中心。此外,在中国设立服务中心还面临许多技术性困难,特别是进口备件的库存管理。 注册控股公司、地区总部、驻京办事处   对那些已在中国投资设立了数家工厂和企业的公司来说,设立控股公司或地区总部可以为营销、运作、财务管理提供一个优化企业资源利用的新平台。另外,控股公司可以获得一般外资企业所无法拥有特殊经营权,如代理销售权等。因此,具有特殊竞争优势。 注册其它特许经营类企业 外国投资者经特别审批后可以进入中国其他商业领域,例如商业零售、航空、船运、货代、建筑、风险投资、证券市场及金融工程等,但各案情况有很大不同。
  • 上海外商投资公司企业名称查询审核

    上海外商投资公司企业名称查询审核

    如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构成企业名称的四项基本要素是:(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如上海+紫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其中,字号是构成企业名称的核心要素,应有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应当具体反映企业的业务范围、方式或特点。 外资企业名称预登记所需材料: ①由全体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表格②投资方委托书③投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④其他公司注册的有关材料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审核的问题 列入世界500强的外商直接在沪投资,允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外文字母或不冠行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不冠行业或使用“实业”、“企业”等字样。外商投资占注册资本85%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行业之前或行业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投资性公司,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投资”字样。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的,允许企业名称中冠“国际”字样,作为行业修饰语。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不能冠字号。   
  • 上海注册外资公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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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外资注册公司流程: 材料准备(1个工作日) 名称核准(2个工作日) 商务局审批(咨询类公司10-15个工作日,贸易类公司20-30个工作日) 企业工商登记(5个工作日) 组织机构代码(3个工作日) 刻章(1个工作日) 办理税务登记(国税,地税登记证正副本,5个工作日) 外汇登记(1个工作日) 统计备案(1个工作日) 财政备案(1个工作日) 海关备案(选做普通公司不需要) 银行开户:开设公司基本帐户和外币入资帐户(7-15个工作日) 换取正式营业执照;(5个工作日) 换正式组织机构代码证(4个工作日) 如果你想注册外资公司的话可以到普润创业平台咨询,普润是一家专业的注册公司,在注册外资公司方面有丰富的企业代理经验,资深的注册顾问和财务顾问,广泛的政策及信息通道。奉贤奉城经济园区指定直招点。想具体了解关于注册公司和其他注册公司方面的问题可以到普润创业平台咨询或直接电话咨询。
  • 上海*权威的外资公司注册代理

    上海*权威的外资公司注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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